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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网络文化协会组织架构

发布时间2015-04-24



岗位职责描述

会员大会:

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主要职责是:

(一)制订和修改协会章程;
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(四)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审核财务决算;

(五)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;

(六)决定其它重大事项。


理事会:

(一)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(二)选举或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
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和取消会员资格;
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;

(七)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(八)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,制定本会的中、近期工作计划;
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(十)决定本会一般事项变更。


会长:

(一)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,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;

(二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
(三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(四)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
副会长:

(一)协助会长工作;

(二)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。   


监事会:

(一)监督协会财务状况;有权提请理事会对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;

(二)对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会、以及秘书处执行协会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协会《章程》时的行为进行监督;

(三)当协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会、以及秘书处执行协会职务时的行为损害到协会利益时,要求上述机构人员及时纠正;

(四)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会议;

(五)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会员大会以及理事会的一切会议,有权提出任何质疑和建议,并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反应情况;

(六)接受会员投诉,并与理事会共同参与协商解决问题。


秘书长:
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(二)协调协会各分委会开展工作;

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委会或其他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决定;

(四)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(五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协会副秘书长:

(一)协助秘书长工作;

(二)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。


协会工作人员:

(一)专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名聘任;

(二)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协会安排名司其职;

(三)专职工作人员须遵守协会内部管理制度;

(四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根据目前协会工作职责,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协会的活动及行政工作,财务组由专业的第三方财务公司外包,由协会副秘书长负责对接。


专业委员会


新闻媒体中心:
负责协会媒体宣传、新闻通稿发布及沟通市内及市外媒体的具体工作


网络数据中心:
对接协会会员的网络基础性数据,对协会数据库及网络安全等工作。


人才促进中心:
为协会及会员单位提供人才招聘渠道,组织线上线下的招聘活动,并在技术层面负责协会的人员招聘工作。


产业发展基金:
引导风投及基金公司对协会会员扶持,对可投资项目进行重点规划,负责创业大赛等活动。


电子商务委员会:
负责协会电商类会员的资源整合,为相关会员单位提供电商类项目的咨询,策划和组织电子商务论坛等活动


移动互联网委员会:
负责对协会从事移动互联网包括app、手机游戏、微信等技术搭建企业的咨询服务,并负责移动互联网的相关活动。


门户论坛委员会:
由本地门户、论坛、草根微信微博组成,负责协会共同宣传东莞城市形象的工作,对镇街门户进行整合,扩大协会影响力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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